戈阿己(目击其审单)
康熙己酉年(1669),昆山有一个人叫戈阿己,与一个姓邱的人的妻子私通,两人时常相会。
一天戈阿己对她说:“我干脆把你丈夫杀了,你觉得怎么样?”女人听了很生气,阻止他这么干。
但当天晚上,戈阿己就拿着刀到邱氏家中,他的妻子也没有察觉。
戈阿己趁着天黑用刀砍去,恰好姓邱的人上厕所去了,结果误伤了他的女儿。
姓邱的人就告到官府,最后戈阿己被斩首示众。
[按]奸污别人的妻子,又要杀掉她的丈夫。起了这样的恶念,必然难逃上天的惩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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